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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是怎样的过程,死刑犯是怎样的状态?有没有人谈笑风生将生死置之度外?作为曾经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顺便讲一下,曾经遇见过的最淡定死刑犯。
执行死刑其实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任务,一大早6点过就要去看守所提人。很多死刑犯虽然心里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天,但真正到了这一天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吓的连路都挪不动,还需要左右有人架扶着走。遇见过最淡定的是一个43岁的中年人,在这里我姑且叫他淡定哥吧。
这个淡定哥是真的淡定,出监仓都是自己走的路,而且没有丝毫的迟疑和停滞,走到铁门口的时候,还微笑着对同监仓的人说:谢谢大家这些时间的照顾,床底下的那些东西大家分了吧。
就这样,出门以后,我们将他的脚镣砸开换成绳索五花大绑,这个淡定哥全程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还淡定的在我们帮助下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然后,胃口还很不错的,将给他准备的最后一餐吃了个精光,然后还叫人给他准备了一块生肉,放在了衣服兜里面,说是当地的一种习俗。
接着,还边抽烟边边让我们为他写遗嘱,这时,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淡定哥也是个狠人!当初,老板拖了他半年没发工资,他可以说是好话说尽,还到处申诉,结果啥用也没有,还让老板派人打了一顿,他的老婆也因为他拿不出钱给家里,就跟其他人跑了。
雪上加霜的是,他儿子发了高烧,他又拿不出钱给儿子看病,于是,跪在老板门口。没想到,老板此时还放狠话:我有的是钱,但就是不想给你发工资。
就是这么一句话,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个稻草,淡定哥当即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杀猪刀,将老板一家给灭门了。
淡定哥的遗嘱就是写给他母亲和儿子的,反复重复这么几句:他自己没有尽到孝,让他母亲就当他没有这个儿子。但孙子是无辜的,恳请他母亲帮着将孙子养大。然后,让他儿子多学习以后才能赚钱,千万不要走上他的老路子。
最后,临上车前,淡定哥还提了最后一个要求,让看守所给他穿一条成人纸裤,免得死后流出排泄物脏了自己裤子。
所以嘛,死刑临刑之前,可以说每个死刑犯都露出了最真实的一面:有害怕到浑身瘫软的,有后悔到痛哭流涕的,也有淡定到无牵无挂的。但无论是哪种状态,最终面临的,都将是用自己的生命为曾经犯下的错误买单。
所以,我经常跟人说这么一句话:做人呀,干啥都行,就是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必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说个第一次去丈母娘家发生的囧事儿…………我和老婆属于自由恋爱,没有介绍人的那种。那年年底,我带着礼品就和老婆回家了,路上想了好多开场白,可是还是紧张的不行………到了她家,是老丈人开的门,后面跟着他们家好多人(大姨子,小姨子等……),我当时就紧张了,连忙说到:“爸,您好,我是XXX,这是我对象娟娟……”他家一群人都蒙圈了,还得是我老丈人反应快,拍了拍我肩膀,笑到:“快进来吧,小伙子,别让你对象外面站着了,你没看见她脸都绿了麽……”
宝妈们还记得老公第一次去丈母娘家是和你睡还是一个人睡?我老公第一次来我家我妈给他准备了一个房间,他却跟我妈说,阿姨,我一个人害怕,我要跟&&(我)一起睡,我妈懵了,没办法,只好答应,事后我妈还对这耿耿于怀呢,嘿嘿
同事第一次去丈母娘家。他丈母娘家住在农村,家里有大灶,大灶上的锅是固定住的,不像煤气灶。吃完饭,为了献殷勤,主动洗锅。当时厨房没人,用菜刀把锅撬起,然后路过客厅,在他老婆等人呆滞的目光中走向池塘。
大才子纪晓岚的趣闻轶事多如牛毛,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他的好色。按史料记载,纪晓岚有一妻二妾,即郭彩符和沈氏(沈明轩),不过一般认为他有六七位妾。
据纪晓岚墓考古发现,其墓中除了夫人马月芳外,尚有七名女子遗骨,这些女子有可能都是他的小妾。
纪晓岚十七岁时,娶大他三岁的马月芳为妻。纪晓岚与马月芳一辈子相敬如宾,去世时年七十二岁,是纪晓岚妻妾中活得最长的一位。
在纪晓岚迎娶马月芳前,他迷恋家中的侍女文鸾,并发誓取得功名后就纳文鸾为妾。可惜文鸾的父亲对纪家狮子大张口,索要千两纹银,导致纪晓岚无法满足。文鸾离开纪家后不久,就郁郁而终!
沈明轩比纪晓岚小三十多岁,刚刚三十出头就红颜早逝。据说沈氏生前就曾经对纪晓岚说,女人年老色衰就没人欣赏了,所以她宁可死在红颜逝去前。
郭彩符的年龄是个谜,有资料说她比纪晓岚小五十多岁,十三岁嫁给纪晓岚为妾。这个说法不大靠谱,郭彩符去世时,纪晓岚刚刚结束流放新疆的生活,那一年纪晓岚才四十七岁。
沈明轩和郭彩符,无疑是纪晓岚最宠爱的女人。纪晓岚曾经为她们留下不少文字,比如他在《槐西杂志》中,追忆了郭彩符病中思念远在新疆的他,并写下两首纪念诗。沈明轩去世后,纪晓岚在她的遗像边写下一首个人肺腑的诗句:
“几分相似几分非,可是香魂月下归。春梦无痕时一瞥,最关情处在依稀。”当然除了沈郭二妾以外,纪晓岚应该还娶了好几位小妾,据同期其他文人墨客的记载,纪晓岚在七十九岁高龄时,还娶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妾。
纪晓岚平生三大爱好:大烟袋、好食肉、迷女色!
“纪大烟袋”就是他的绰号,他曾经因为回避乾隆皇帝,来不及熄灭烟袋,匆匆插入靴子。结果被烫伤了脚,很长时间连路都走不了。
纪晓岚好食肉,达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据说他从来不吃米饭,猪肉就是他的主餐,有时候一顿要吃十几盘肉。采蘅之在《虫鸣漫录》里说“纪晓岚自言乃野怪转身,以肉为饭,无粒米入口。”
相对于抽烟吃肉的嗜好,纪晓岚在“色”之上的“功力”,则让人瞠目结舌!《虫鸣漫录》记载:
“(纪晓岚)日御数女。五鼓如朝一次,归寓一次,午间一次,薄暮一次,临卧一次。不可缺者。此外乘兴而幸者,亦往往而有。”每天早朝前、散朝回家、午间、傍晚、睡觉前,必须“御女”,雷打不动,其它随兴而为的都不算在内!
孙静庵在《栖霞阁野乘》记载了纪晓岚一段逸闻:
“一日不御女,则肤欲裂,筋欲抽。尝以编辑《四库全书》,值宿内庭,数日未御女,两睛暴赤,颧红如火。纯庙偶见之,大惊,询问何疾,公以实对。上大笑,遂命宫女二名伴宿。编辑既竟,返宅休沐,上即以二宫女赐之。文达欣然,辄以此夸人,谓为‘奉旨纳妾’云。”一天不办那事,皮肤欲裂,筋被抽!数日尝不到女人,两眼珠子瞪得冒火,颧骨烧得跟火一样红。这副尊荣,把乾隆皇帝吓得不轻,以为他得了大病。一问情况,纪晓岚也顾不上遮掩,以实相告,逗得乾隆哈哈大笑,赏了他两个宫女败火!
奇怪的是,纪晓岚有违常理的生活习俗,却让他很长寿,一直活到八十一周岁才去世!
不过,这些明显夸张的传闻,都不能作为正史采信,都是文人墨客的笔记小说,道听途说的成分太大,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唯有纪晓岚自己,对沈明轩和郭彩符的文字记载,才最可信!
狼是高智商动物,尽次于狗。无母狼崽捡回家喂养,长大后会熟悉主人,并会效忠主人,但野性不改,如经常与野狼群接触,就会入群,但他永不会伤害喂养之人,主人的气味永远储存在他脑中,所以古人拟以养虎为患,没有养狼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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