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二三四社区在线中文,以及如何高效地阅读一本书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这个问题我一定要回答,而且,我还要推荐两本书给你,看完这两本书,你都不用看我的问答了。
因为,我写的内容,就是这两本书里面的知识。书名在文末,强烈推荐阅读,经典之作。
01高效学习,并不只是“学习”,而要具备很多能力很多人以为学习,就是拿过一本书,给他一套题,学呗,多么简单的事儿啊。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都是学习不好的人。真正高效的学习,是包含很多个细小能力的,比如下面这几个:①搜索能力,你得找到你要学习的材料、素材。②分析能力,你得对问题、知识,认真分析思考。③总结能力,复习考试要看5本书,但考题只有一张卷子,你要会压缩总结。④还有更多能力,文末有告诉你怎么找这几个能力。你只有把这几个能力都提高,才能真正提高学习能力。
02高效学习方法,也不只一种方法,而是很多种比如,模块学习法、联机学习法、集中学习法、对比学习法……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而是用最传统的背诵记忆学习法。你说,人家都用好几个方法,集团军式的学习。而你就小米加步枪的土路子,怎么可能学的好呢?而且,单独强调一句,学会学习很重要。在我看来,学习方法论,是所有方法论里最“底层”的方法论。你学会了学习,你可以学会一切东西,这是最牛逼的一个能力。
最后,推荐两本“学习”领域的超级经典著作:①《学习之道》,作者芭芭拉②《学习之道》,作者维茨金你没看错,两本书名字一模一样。但关于学习,他们写的内容完全不同。可以说,从两个角度,完美地告诉了我们,应该如何学习,强烈推荐阅读。另外,结合我自己的经历,我发现一个人应该具备7种学习方法,8种学习能力。具体可以点击我头像,左下角-个人提升-学习方法,看目录就能知道了。我是千城,读完1000本书,走过1000座城。欢迎【关注】,一起读书、写作、赚钱!针对三胎的补助还没有,但是以下这几个方面的税收优惠,还是可以领的。
0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也可以按规定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02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全部是由企事业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03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04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05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二楼为什么不同意加装电梯。比如是否存在影响底层住户的采光?是否存在挡风的问题?是否有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一层住户为什么不惧潮湿环境和承受楼上抛物的压力,而选择购买底层住房?只有换位进行思考,精准定位和找准原因,想办法并妥善处理好,相信此事就不难解决了。众所周知,在一楼加装电梯,受益的是二楼以上的住户。二楼以上住户的步行房,变成了现在的电梯房,不仅可免除爬楼之苦,而且房子由此开始增值。然而,一楼就不一样了,一楼住户为什么要买底层,很多人看重就是一楼的院子和通道。若房子原来的外部空间,从此被改变。原来的通道和场坝,由此要变小。本就明亮的房间,可能会从此而变得阴暗。清静的环境,可能会被电梯和等乘电梯人们的噪声替代。把本来空气就很流通的通道给阻栏了。还要为电梯分摊维修费,这对于不乘电梯一楼住户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就让人更难与接受了。更可怕的结局是,房子原有设计没有电梯的位子,现加装电梯就要占有一楼的空间。那么,有如此之多不利因素的存在,底层的房子可能就会因此而贬值。这样一楼层的住户心理能平衡吗?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就得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补偿措施,只要补偿到位了,难题也就迎忍而解了。否则,换谁也想不通,是谁也难与接受!
【我是土木工程硕士建闻君】老旧小区改造本是人们的福利,但是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旧小区存在一些问题是建筑结构的问题,改造只能改变一些设施,本质的内在问题无法解决,就算外表改造的再好也没有人愿意住。
一、建筑结构社会在发展,建房的技术和质量也在提高,六七十年代的房屋质量和现在没法比。老旧小区的住宅楼多是砌体框架结构,甚至预制板砌体结构。这种房子在现在看来,抗震性能差、隔音性能差,就算进行改造,这些硬伤是无法改变的。
民用建筑的设计年限一般是50年,老旧小区的房子一般都超过30年,甚至达到了40年之久。老房子就像老人,时间长了,身体机能退化,除了拆掉重建,有些问题没办法解决。比如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生锈,部分混凝土开裂剥落,虽然几率比较小,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多。
二、房屋舒适度我们现在的新小区和旧小区相比,基础设施和各种设计也更加完善。像我住的老旧小区,绿化就是那么几棵树,停车也就是占用一半的道路,导致了消防车都进不来,小区里没有广场、游乐设施,想下楼转转都得出小区等等问题。
我们小区去年才统一装上暖气,在此之前,每年冬天都是自己供暖,或者多盖两个被子。就算进行了改造,增加了暖气设施,但一般都是墙暖,地暖是在楼板上铺设暖气管道,老旧小区是无法增加地暖设施的。所以,各个方面来说,老旧小区的居住舒适度,都不如新小区。
三、旧楼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没有电梯也一直是一个痛点,近年来虽然有一些旧楼加装电梯的惠民工程,但是我一直觉得不太合适。
房屋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了有没有电梯,如果在外部增加电梯,就相当于给建筑增加了新的负担。就像老人本身就没有年轻人强壮,还让他背更多的东西,当然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况且加装电梯需要开洞,我一直觉得在现有建筑上重新开洞,很可能会影响建筑结构。
结语:老旧小区就像老人,就算经常锻炼,身体机能也会老化,身体也会慢慢的出现问题。老旧小区改造只是有些小区还不具备拆除重建的条件,还可以在利用,但是在舒适度、安全度、耐用度等各方面都不如新小区。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你觉得老旧小区改造后会涨价吗?赶快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吧!
【我是土木工程研究生、房产领域创作者建闻君,喜欢的话就关注一下吧!本文为作者原创,在今日头条首发,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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