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说说睡过自己女儿的感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女儿瞒着父母处对象同居了,父亲知道了想把她赶走请问对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说说睡过自己女儿的感受和女儿瞒着父母处对象同居了,父亲知道了想把她赶走请问对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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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种几千年传承下来的观念,绝大多数的男人都在乎自己的女人的第一次是否给了他。
男人在这方面是绝对自私的。他可以在外边风流,却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沾花惹草。他可以在婚前有N个前任,破过N个处女,却要求自己娶到的老婆依然是处女。试问,中国现状男多女少,婚前破处,婚后还哪有那么多处女等你破?你把别人老婆的第一次都拿走了,为什么不可以别人把你老婆的第一次拿走?
哈哈,说到这里估计会引起男生的群殴的。但是的确是这么回事。每个男人都想自己的前前女友,前女友,现任女友,老婆都是第一次,那么多的被自己破掉的第一次又没有钟情眷属的女人嫁给谁去?
真正的生活中,是不是处女不重要,重要的是三观契合,彼此是否能够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包容。日子是否能够过的踏实。
年轻都会犯错的,况且,这是一个性观念开放的年代。以前的一个室友,和一个男人认识三天就上床了,后来也分手了,性观念太开放了,男人恨不得分分钟就上床,可是下了床才发现彼此不合适,那怎么办,你会为女人的破处埋单吗?
要说把女儿赶走,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如何去看待这一问题,做父母的应首先认识到是自己没有教育好女儿而产生的一种结果。也是女儿不自珍自洁,正确把握自己的结果。事到如此,谁也不应过分去责备。应尊重女儿的意愿,顺其自然,尽快为其办理婚事。
很多新手妈妈,在宝宝发生磕碰受伤的时候,都会特别紧张,看到宝宝的伤口会更加的难过自责,责备自己没有照看好宝宝。与其事后自责,不如在家里做好预见性处理,为孩子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我的女儿刚满一岁,已经可以自由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了。前段时间,女儿在家里接连受伤。先是额头碰到餐桌腿上,肿了好大一个包,很久还没有完全消退。几天后和奶奶一起玩的时候,又在卧室里摔倒,下巴撞在床沿上,刚长出的小门牙很用力的撞在了下嘴唇,当场出了好多血。等我和孩子爸爸从厨房跑出来,只看见孩子嘴角流了好多血,衣服上也是,我当时吓得双腿发软,看着痛哭的孩子心疼自责不已。待清理了女儿嘴角上的血,仔细检查才发现女儿的下嘴唇,被上面的小门牙磕出了三个深深的伤口,这次是我女儿出生以来受伤最严重的一次。看着依偎在我怀里痛哭的小小人儿,我难过的直掉眼泪。本身这个长假宅在家,家里有三个大人,按说孩子应该会得到加倍的照顾才对,而我们竟然让孩子三天两头的受伤,我和孩子爸爸都特别难过自责不已。
在第一次磕碰额头的受伤之前,我们已经将家里的餐桌、茶几、柜子角,容易对宝宝产生磕碰的地方都贴上了防撞条。但是百密一疏,我们忽略了餐桌腿上也会是一个容易产生磕碰的地方了。当时应该就引起我们的警醒,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是对周围一切都很好奇的时候,大人陪孩子玩耍的时候要寸步不离,更不应该边陪孩子,边玩手机。正是因为我们在宝宝第一次受伤后没有吸取教训,导致她接二连三的受伤。
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磕碰虽在所难免,家里容易产生危险的地方也有很多,家长千万不要抱着“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意外”的想法,做为大人需要有预见性的帮宝宝在家里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1、把有尖锐边角的桌椅、茶几、柜子的边缘都包上防撞条;
2、宝宝易拉开的抽屉、柜子门按上安全扣;
3、对家里的地面应及时做好清洁,保持地面的干净整洁;
4、收走打火机、水果刀、剪刀之类坚硬的危险用具;
5、热水壶、热茶等危险物品放在远离孩子的活动区域;
6、给所有的插座孔按上保护套,以防孩子用手抠;
7、台灯、落地扇、陈列柜之类容易摔倒的物品,想办法做好加固处理;
8、玩具上的小零件、衣服的纽扣、硬币之类的小件物品,收纳后放在宝宝够不到的地方;
9、注意能卡住宝宝头的空隙;
10、盛满水的用具一定要加好盖子,以防孩子打开;
11、边跑边吃的宝宝,嘴里的东西容易卡在气管里;
12、尽量不要让孩子在高处玩耍。
同时也要注意在户外活动的时候,避免孩子远离有可能产生磕碰和危险的地方:
1)陌生人;
2)不适合孩子年龄的运动器械;
3)不设防护栏的危险地方;
4)行车道上的车辆;
5)行驶中的电梯;
俗话说百密一疏,在孩子年龄太小,对周围环境还处于认识了解的初期,没有完全的判断力的时候,家长意识到有危险的时候,应该立即把孩子抱离危险的环境,并坚决制止孩子可能招致危险的行为。父母更不能把孩子一个人丢在一边不管,即使1分钟也不行,应该时刻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家长的用心陪伴比什么都重要,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避免不必要的危险,而不要总是事后后悔自责。
看到这个案例时,后背一阵发凉,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连老虎都知道疼爱保护自己的小虎仔,作为高等动物的父亲却做出了如此有违人伦的事情,这样的人,已经失去了做父亲的资格。
下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案例。
哈尔滨男子张某和王某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7岁,小女儿12岁。张某长期对妻子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一直隐忍,导致张某将魔爪伸向了女儿。从2016年冬天开始,张某便强行与当时不满14岁的大女儿小兰发生关系。并长期打骂,限制小兰人身自由、限制她与异性交往,使小兰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小兰三年来多次被父亲侵害,直至小兰懂得自保后告诉了妈妈王某,王某愤然报警。
阿城区检察院分析案例后,向王某提出了撤销张某对两个女儿监护权资格的建议。并帮助王某起草起诉状、立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支持起诉。最终,张某被撤销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张某之所以从人演变成一个魔,除了其自身的残暴性格的因素外,另一个原因是妻子王某的懦弱。长期遭受丈夫的暴力侵害,却不敢反抗,也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丈夫意识到王某这个母亲对女儿的保护能力薄弱,导致心理变态的张某将魔爪伸向了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女儿。所以,女儿遭受父亲的侵害,其中一半的责任在母亲王某的身上。
张某主要犯有两大罪行,一宗罪是家庭暴力,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另一宗罪是强奸罪,而且受害者是未成年少女,同时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不合法》,属于罪上加罪。从法律的层面讲,只要是犯了罪,就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不会因为是父女的亲子关系而减轻处罚,反而从丧失人伦道德的角度讲,应该加重处罚。
这个案件要感谢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帮助不太懂法律的王某撤销了张某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资格,对王某进行了一条龙的法律援助。不但使王某脱离了苦海,也保证了两个未成年少女的正常健康成长。所以,要给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点赞。
结束语: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少女的保护,不仅要防止外界的侵害,同时也要防内。尽管像张某这样的父亲并不常见,只是个别事例。但未成年少女需要在达到一定年龄段后,对所有男性保持戒备心理,需要具备最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即便是在亲人面前也不例外,应该在亲近感上保持一个度。一旦遇到类似的状况,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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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说说睡过自己女儿的感受,女儿瞒着父母处对象同居了,父亲知道了想把她赶走请问对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