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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凡是阳了的人,都要谨慎,虽然专家们说,得过一次新冠的人,会有6个月的免疫期,但是事实上仍然有很多阳过之后一个月又重新感染的病例。这也许与不同的个体有关,也许是遇到了不同的毒株,总之,在目前这个阶段,聚集最危险。
我和老伴都在感染中,我已经第五天,老伴才第二天,我们已经说好了,今年春节谁家都不去,谁也不让来了,我们老两口再也受不了折腾了。同时,别人也会对我们提高警惕。现在是麻杆打狼——两头怕,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
几年前社区组织法律讲座,派出所的老民警告诉我们:当女性无法避免强奸时,贞洁烈女的做法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还会激起对方的极端报复。此时别管老公头上绿不绿了,先学着“戴套装死”。
当女性遭遇强奸时该如何抉择?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也是一个值得所有女性朋友去深思的问题。女性在社会上本就属于弱势群体,因此纵观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来保护女性的,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们的权益,比如《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迫害女性的强奸罪,属于刑事重案了。只要女性报案表示自己遭到了强奸,无论对与错,刑事侦查机关都会立刻展开调查,并以最快的速度把参与涉案的人员缉拿归案。
而且《刑法》对于强奸罪的量刑特别严重,一旦被判基本上都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涉案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面临无期徒刑和死刑。
那么,当强奸无法避免时,女性该怎么做才会避免遭遇“先奸后杀”的风险呢?
在我国古代文化中,一直提倡“礼义廉耻”之说,男子需要受到礼教的压迫,而“礼”对于女性各方面来说有着更加严苛的教条。
因此,古代的女性对于贞洁十分重视,所以我们经常能从一些影视剧或者小说中看到,那些遭到采花贼玷污的女子,在事后也会选择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要么自我了断,要么出家。
这其实可以看做是当时社会对于女性的一种压迫,即便女性是受害者,是无辜的,依然得不到社会的同情,得不到自己丈夫和家人的原谅,甚至在事后还会成为别人口中嘲笑的话柄,变成人们口中不知廉耻的女人。
或许是受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以至于到了现在,很多女性在遭遇性侵害时,会拼了命地反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有些女性朋友在遭遇这种事后,会选择沉默,会认为丢人,不愿意开口指认犯人。
这种方式真的对女性有帮助吗?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她对她女儿的教育方式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这位朋友在初中当生理课老师,她告诉我,在她女儿上小学时,她给孩子普及了性教育知识,让孩子树立一种保护自己的防范意识,只有孩子了解了自己身体的重要性,在将来遇到危险时或者不幸遭遇侵害时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而当她女儿上初中后,因为要上晚自习,晚上回家比较晚。所以从那时起,朋友每天在孩子出门时,就会在她书包里塞一个避孕套。当时我听到朋友的话后,其实挺震惊的,毕竟孩子是有14岁,现在让孩子知道这种东西会不会太早?
但是朋友告诉我,之所以会给她女儿书包里塞这个,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孩子。如果父母不在身边,遭遇不测时,主动拿出来,在防止生命受到危害的同时还能预防传染病。
朋友的这种教育方式和理念,也让我陷入了沉思。
性侵对于女性造成的伤害是无法预估的,据相关资料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性侵受害者一生都被创伤后综合征所折磨,无法拥有正常的生活和家庭,甚至有些还会患上严重的心理疾病,对男性产生极大地排斥和恐惧,而有些女性还会走向极端。
在几年前我们社区联合派出所开展法律讲堂活动,其中一个话题就是围绕“女性遭遇强奸时,到底是反抗还是沉默?”
我记得当时派出所一位老民警是这么说的:“当女性无法避免强奸时,贞洁烈女的做法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还会激起对方的极端报复。此时别管老公头上绿不绿了,先学着“戴套装死”。
老民警此话一说,下面一片哗然。老民警严肃的对我们解释道,很多嫌疑人在犯罪前,可能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劫财,并非劫色。但是当遇到某些特定情况时,突然临时起意,比如看到女主人长的特别漂亮,或者穿着十分妩媚,从而实施强奸犯罪行为。
这些嫌疑人大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在强奸犯罪后并没有杀人动机和念头,但当遇到特定的场景后才突然起了杀心!
比如女主人突然大喊大叫,大声呼救,这时嫌疑人肯定会下意识捂住对方的口鼻阻止,慌乱中用力过猛,直接把人捂死了。
再比如有些女主人性格火爆,不等对方行动就开始放狠话:“我认识你,你是XXX”、“我已经记住了你的样子,你是逃不掉的”、“你禽兽不如,警察不会放过你的”。很多嫌疑人本来没有杀心,一听到女主人这种刺激性的话,心里可能会怒火中烧,一怒之下直接痛下杀手。
老民警的话不无道理,诸如此类的新闻案件很多,比如2018年6月发生在昆明的惨案,24岁的青年女演员张某惨遭强奸杀害。据当时张某的母亲介绍,张某当日在理发店二楼阁楼洗头,理发店老板见色起意,对张某产生了劫财劫色的想法,于是拿着胶带和毛巾上了楼。上楼后欲行不轨,但是张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救命,理发店老板狗急跳墙,一只手用力勒住张某脖子,一只手则用力捂住她的口鼻,直到张某停止了呼吸。
而在理发店老板杀人后,对张某又进行了强奸和毁容,行为简直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生命是宝贵的,花样年华就如此陨落,让人可惜又痛心,如果当时张某没有奋力反抗,是否还会留有一线生机呢?
受害者在遭遇性侵时,主动“递套”,会对强奸犯判决产生影响吗?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强奸罪的界定是: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了犯罪。
因此,很多女性朋友之所以会极力反抗,也是担心一旦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主动妥协或者主动”递套“配合,是否就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呢?是否还能判对方强奸呢?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以案说法:案例一2006年,受害人王某与男朋友搬到北京某小区内,在王某搬来的第一天,小区保安孙某便对王某一见钟情,在几次主动接触后,更加对王某着迷不已。
在2006年6月27号晚上10点左右,孙某看到王某男友还没有下班回家,于是以“小区水管漏水,要求上门检查业主房屋管道”为理由,要求进入王某家中查看。
王某想着平时彼此比较熟悉,也没有多想,直接开门让孙某进屋查看。
孙某进屋后趁王某不注意把门反锁,随后在屋里佯装查看管道,在王某去厨房给他倒水的空闲时,从背后一把抱住了王某。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王某吓坏了,下意识挣扎反抗,孙某气急败坏,一边殴打王某一边要求王某与他发生关系。王某被孙某连扇了5.6个耳光后,在无法反抗之下,只能妥协,要求孙某使用避孕套避免自己怀孕。
在事后,孙某拍下了王某的照片以此威胁,不允许王某将此事告知男友和家人,也不许王某报警,同时将使用过的避孕套直接丢尽王某家垃圾桶里,扬长而去。
王某在孙某走后,赶紧从垃圾桶里捡出避孕套,立刻打电话报警。
随后孙某被警方缉拿归案,但是对于自己强奸一事拒不承认。孙某的律师提出:因为王某主动提出使用避孕套,这种存在“引诱”的嫌疑,所以这并不能算强奸,应该属于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
但是法院并不认可律师的说法,法院认为王某主动递套属于无奈之举,处于对自己人身安全的考虑,在整个过程中,孙某则是以暴力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属于事实,最终孙某以强奸罪被判入狱7年。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了解到:1、当女性遭遇强奸时,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绝对有义务采取方式最大程度上保障自身安全,主动给对方安全套的行为,并不意味着愿意与犯人发生关系。
2、从双方行为上看,都是犯人采取暴力的方式强行与受害人发生关系,因为案例中孙某的行为不能看做是你情我愿,明确属于强奸行为,所以递套行为,只要证据充足,一样能判对方为强奸。
3、在这起案件中,有一个很关键的证物,那就是丢进垃圾桶的避孕套。因为法律也是讲究证据的,而强奸罪的举证有时是很困难的,一旦没有人证、物证、监控、伤痕、甚至现场找不到任何挣扎痕迹、犯人的JY、毛发等,那么犯人只要一口咬定自己没做过,过着咬定双方自愿,那么就很难取证。
主要是因为在这段关系中,是否违背一个人的意志,旁人是很难主观判断的,所以往往还要结合男女双方的关系,女性受伤害程度,以及是否留下沟通记录等各方面综合判断。
所以,有些犯人特别聪明,在事后故意抹掉一切作案痕迹,甚至在受害者体内都检测不出任何JY,所以很难被认定为强奸。
而上面这起案件中,孙某直接把用过的避孕套丢进了垃圾桶里,王某在证物没有被破坏前捡起送往派出所报案,这才正为了最有力的证据。
因此,当强奸无法避免时,被强奸的女性该怎么抉择?女性遭到性侵,错误不在女性身上,不要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很多女性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想法,在事后往往会选择沉默和逃避,这是不对的。当自己受到伤害后,事后一定要选择报警,只有这样才能让犯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强奸无法避免时,该如何抉择?我来浅谈一下个人看法:
一、遭遇性侵前需要避免的事项。女性在这个过程中本就属于弱势一方,男性无论是体型还是力气都要比女性强大,特别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不要想着“以暴制暴”,想着练过两下“女子防身术”就能制服对方。这有些不太实际,对于强奸犯来说,为了能让自己的强奸计划顺利实施,他肯定是布置周全,用尽一切办法去威胁受害者,除了会采用大量的暴力行为外,甚至还会以“不听话就杀了你”这种话来进行恐吓。
一旦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再做出更多的反抗行为,强奸犯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可能会直接掐住脖子、捂住嘴巴让受害者不要发出声音。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感觉与其拼命与对方反抗,不如暂时性妥协,稳定住强奸犯的情绪,至少让他打消“事后杀人”的念头。
二、性侵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在事后一定要防止对方有“先奸后杀“的想法,因为有些强奸犯害怕受害者报警,如果此时受害者口中依依不饶的念叨:“我要报警抓你!我已经记得你的样子了!你跑不了了!”,这样逞口舌之快没有任何好处。
因此,在女性为了保命,不如想一些办法来保护好自己,比如上文中提到的”主动递套“,或者用一些话来哄骗对方,比如”我是愿意的“,从而打消对方警惕。
三、性侵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在被性侵后,如果对方离开,在确保自己已经安全后,一定要选择报警。要是现场留有对方的犯案证据,比如用过的避孕套或者留有对方的毛发,单独收集起来。
此外不要赶紧去洗澡,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特别要注意保护床单、贴身衣物、擦拭用过的毛巾、卫生纸等等,这些物品千万不要丢弃。
需要注意的是,最好是先电话报警,因为有的强奸犯十分狡猾,他们也害怕受害者”出尔反尔“,事后报警,看似离开了,其实躲在暗中偷偷观察,一旦发现受害者出门前往派出所,那么会进行第二次作案。所以还是现在房间里报警,等待警察上门。
如果是熟人作案,基本信息尽量最完整地提供,比如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等,以便第一时间抓捕控制,防止外逃或证据灭失。
独居的女性在生活中如何避免此类情况发生?1、女性朋友们在外租房不要一味地寻求便宜的房子,租房子还应该去正规的小区。正规的小区虽然房价贵,但是小区里有监控、门口也有保安看守,安全性会高一点。
2、现在都流行合租,合租尽量与认识的、靠谱的同性朋友、同事合租,不要与身份不明的陌生异性合租,跟中介约着看房子时,最好找朋友一起陪同,不要单独约着,特别是约着晚上去看房子,这样很不安全。
3、晚上出门时最好跟朋友们结伴而行,不要独自外出,出门时一定要和朋友或家人联系,尽量要求他人来接。不能自行去黑暗或偏僻的地方,也不能独自走陌生的路线。
4、当晚上回家没有公交了,那么不要随便与陌生人拼车,更不要坐黑车。尽可能选择正规的出租车,上车后不要坐在副驾驶,最好坐在后排座位。不要轻易相信一些面善的女性,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些面善的女性内藏毒蝎之心。在车上更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水,谨防被对方下药。
结语。无论在什么时候,女性朋友们应该谨记: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只要先保住命,日后才有机会把犯人绳之以法,当遭遇暴力侵犯时不要盲目反抗,这只会激怒对方,可以假意顺从,降低对方的戒备心,事后报警。
接到一个热线电话,我就一个人前往陌生的地方,我跟着打电话的人进入地下室,看到的东西,让我后悔极了。
2004年,我那时候做记者,当时工作的那张小报设立了热线电话,每个记者值班一天,这一天24小时,热线电话就由这个记者拿着。凡是有读者提供的新闻,记者都要记录在册,把每个新闻采访回来。
提供热线新闻的读者,也要记录在册,如果他提供的新闻热点很高,报社会给予提供给新闻的读者10到50元的奖励。
那是冬天的一个夜晚,快要下班了,外面已经漆黑一片。我接到一个热线电话,对方是个男人,电话里,他的声音有些低沉。我让他大点声,说我听不清,他的声音才略微提高了一些。
男人在电话里说,他家的地下室里,管道在漏水,漏水好多天了。他说:“我找了好多个部门,都互相推脱,谁也不管我,我只好反映给报社,这事儿,你们报社能给报道一下吧?”
我当时刚做记者不长时间,心里是一腔热血,两袖清风,就想为老百姓做点事儿。我就对男人说:“行,我马上过去看看,你在家吧?那你把地址说一下。对了,您贵姓?”
电话那端的男人,似乎犹豫了一下,说:“我姓陈。”我说:“请问您叫陈什么?”他有些不耐烦,说:“你就记陈先生吧。”
其实,这个时候,我就应该警惕起来,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提供热线新闻的真实性就打了折扣。其实,不愿意透露姓名,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东西,总之,存在着隐患。
但那天我就没再追问对方的姓名,因为我觉得对方第一时间没有说姓名,过后告诉我,也可能是现编的名字,是假的名字。我就说:“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我到了您说的地址,就给您打电话。”
放下电话,我就准备出发。但我发现摄影记者没在。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他跟着时政部的记者,随领导下乡了,明天早晨能回来。
小报记者分两类,一类是时政部记者,一类是社会部记者。我所在的小城很小,所以没有娱乐部记者。时政部记者是跟着市里的各个部门走,车接车送,稿件大多是现成的,容易成稿。
社会部记者采访的是车祸现场,大案要案,医疗纠纷,邻里噪音。这类采访的稿件,很琐碎,要奔波好几个地方去采访,即使这样,也容易忽略一些信息,这类稿件很容易采访不全面,惹出争议。我当时是社会部记者。
那是冬天的夜晚,东北的冬天,黑天很早,下午不到4点半,就黑天了。办公室除了编辑部的全班人马在工作,为明早要刊发的报纸排版,记者部基本没几个人了。我因为租住的公寓离单位很近,我就留在单位,在电脑上写稿件。
这个男人打来热线电话时,社会部记者就剩下我一个,那就只有我去采访。我把提供热线的男人的地址、电话都写了下来,写在办公桌的一个记事本上,包括对方提供的新闻线索,还有热线电话打来的时间,都写在上面。
这个记事本,每个拿着热线电话的记者,要把24小时接到的所有热线新闻记录在上面,采访完成的新闻,要把这条新闻线索划掉;正在采访的新闻,就画一个圆圈。没有采访任务的记者,就可以到记事本上找新闻线索去采访。他们找的就是没有划掉的新闻线索,和没有画圆圈的新闻线索。
我一再描述当时小报的规章制度,还有这个记事本,是因为这些东西最后帮了我的大忙,甚至可以说,这些东西救了我。
我从办公室出来,推门来到外面,就有些后悔。因为外面不仅黑天,还起雾了。马路上的路灯都显得朦胧、幽暗,视物不清。
但我已经跟提供热线的陈先生约好了,不能不守信用。再说今天不去采访,明天一早我也要去采访。我是个急性子,这条新闻线索我希望马上采访回来,连夜写成稿件,明天上班就交给主任。
我急忙打车去了陈先生的地址。其实,这个时候我又犯了一个错误。这种热线新闻,应该带着摄影记者一同去,可那天摄影记者来不了,我就不应该去采访。
那时候不像现在,手机能拍照,那时的手机只能接打电话和接发短信,没有其他功能。
陈先生的家在新城区,车子越往那面走,越空旷。我到了地址,下了车,风吹过我的后脑勺,我有点脊背发冷。四周围建筑不多,这栋居民楼刚刚建成,入住的人家不多,小区里没停着几辆车。
远处,影影绰绰的好像是一个人。我打电话,那个人影就向我走来。是个中年男人,穿着黑色的皮夹克,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他冲我点点头,说:“来了?”
我说:“陈先生,你说的漏水的位置在哪?”陈先生说:“在地下室,你跟我来吧。漏水好多天了,从供热就开始漏水,我找了好几个部门,都不管这事。漏水的管道是主管道,不是我家的管道,我担心自己换管道,到时候出事,我就要摊责任……”
陈先生领着我走,一路走,他一路说。我脑子里记着陈先生说的话,就没有注意脚下,等他停下不走了,我才猛然发现,陈先生把我领到了一个让我有些不舒服的地方——
从一栋黑漆漆的楼门走进去,距离楼门大约三四米的地方,有个小角门儿,就是在楼梯的下面,很隐蔽的地方。因为陈先生一直拿着手电筒在照亮,没觉得前方怎么黑,可我站在门口,往后一看,身后漆黑一片,我有点不舒服。
说句实话,我心里有点害怕了。可是,我是个好奇心极强的人,又是个事业心极强的人,既然来到门口,不进去有点说不过去。陈先生也会不高兴的,万一他给我们单位打电话,说我不敬业,我觉得丢人。
于是,我就镇定下来,看到陈先生掏出钥匙,打开小门上的锁头,拉开门,让我进去。我往里面一看,手电筒照到门里是两三个台阶,我就走了进去。
这里,我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不应该走在前面,我应该让陈先生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但我发现我的错误时,我已经走下了几个台阶,无法纠正这个错误了。
在这同时,我又发现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个楼梯很深,并不是我在门口看到的两三个台阶,这是个斜着往下走的台阶,走了半天,还过了一道铁门,随后,我才看到地下室里面的空间。
地下室里有一盏昏黄的灯,在幽暗的灯光下,我看到里面到处是管道,但空间不小,有十几平米。我走入地下室,就彻底后悔了。我不应该一个人来,也不应该走入地下室,更不应该迈过中间那道铁门。
这个地下室距离地面大约有五六米的距离吧,如果中间那道铁门锁上,我在地下室里喊叫,没人听得见。
这个地下室为何中间还有一道铁门呢,后来很多年,我都百思不得其解。当时,我只有越来浓的恐惧。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我可能陷入到危险里。
2004年,我30多岁,是女人最好的年龄。我不想在这个年龄里出现意外,我还有儿子要抚养,还要父母要孝敬——当时脑子里乱哄哄的,什么想法都有。
我又不能显出慌乱,我就对陈先生说:“哪个管道在漏水?”同时,我手里捏住手机,准备随时求援。
可就在这时,旁边有人说话,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李哥,来了?”我毛骨悚然,这个地下室怎么还有人?我清楚得记得,当时陈先生是用钥匙打开地下室的门锁的。里面有人,为什么门要上锁呢?
我猛然回头,看到角落里有张床,一个瘦削的光头男子从床上坐起来。这个男人给我一种不详的预感,他剃得发青的光头,他苍白的脸色,还有他的阴郁的眼神,我觉得他很可能是刑满释放人员。
可这个男人怎么给陈先生叫“李哥呢”,陈先生提供自己家的新闻线索,为何要编一个姓氏,没有说他自己的真实姓氏呢?
这些东西汇集到一起,我不毛骨悚然都不行。2004年,那会儿治安不好,东北小城,各种恶性事件频出,我采访过好几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案件。
可是我,没有车,没有钱,不过是一个年轻女人,他们能抢我什么?我刚有这个念头,我就自己否定了,年轻女人受害的几率更大。
我这次不仅后脑勺发冷,我全身都发凉,手脚都紧张恐惧得不好使了。我飞快地想着,怎么才能逃出去。
正在这时,“陈先生”对我说:“漏水的阀门在里面——”他往角落里走去。通向走廊那条道,他就让开了,这也许就是一线生机吧。
我也不知道,那天我怎么就忽然聪明起来。我大步向那条通道走去,但这时候,光头距离我的直线距离还很近,所以,我就掏出手机假装打电话。
我大声地对手机里说:“主任,你来了?还带着摄影记者?你们知道陈先生家的地址吧,对,我写在记事本上了,他家地下室管道漏水,需要拍照片,你们已经到这里了?啊,到门口了,好,我立刻上去,接你们一下。”
我假装我的领导和其他记者来配合我的采访任务,我一边大声打电话,一边快步跨到楼梯上。陈先生急忙向我走过来,那个光头也向我走来。我这时候紧张极了,非常害怕手机这时候响起来,因为我假装通电话呢。
不过,还算幸运,我打电话的时候,手机没有响。我一边快走,一边把打完电话的手机揣进兜里,又觉得不妥,又把手机拿在手上。
陈先生几步跟过来,不高兴地说:“你还没有查看漏水的管道呢。”
我一边快走,一边说:“主任来电话了,到门外了,让我接一下。”
陈先生似乎不太相信我说的,他快步走过来。我吓得两腿打颤,正在这时候,我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竟然是主任打来的电话。他大声地说:“你在哪采访呢?”
我急忙说:“主任,别着急,你在门口等一会儿,我马上出去。”
我接电话的时候,光头已经停下了脚步,陈先生也犹豫了一下。我就趁着这个机会,飞快地往楼梯上跑。穿过铁门,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总算跑出了地下室,来到外面。
陈先生随后也跟了出来。但这时候,周围走来几个邻居,有男有女有孩子,我胆子大了,对陈先生说:“报社有急事,有个突发的案子,我们都得赶过去,明天再联系你。”
我也不管陈先生说什么,就赶紧跑到马路上,打了一辆出租车,赶紧回了报社。
主任在报社门口的台阶上等我。主任晚上是不回家的,他要给报纸定版。他那晚看到记事本上,下班时间登记的“陈先生家地下室管道漏水”,这条新闻线索上画着圆圈,说明有人正在去采访这条新闻。
主任想起那天拿着热线电话的是我,一个女记者,主任有些不好的预感,就急忙给我打电话。
那天,主任一脸严肃地训了我,说我不应该天黑之后,还一个人去采访,太容易出现危险。我把事情的经过跟主任讲了,主任直摇头,什么也没再说。
第二天,主任给记者们开会:以后记者出去采访,一定要两个人一同去,还要男记者陪着女记者去,以免发生意外。
第二天,我还给陈先生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打不通。大约半个月后,我翻看办公桌上的记事本,发现陈先生提供的这条热线一直没有划掉,我想试试,看这个电话还能不能打通,我就又给这个号码打去电话,结果,电话停机了。
我后背发凉,那晚我想办法离开地下室,一定是正确的选择,让我逃离了危险。
写在最后:
夜里,女人不要单独去陌生的地方。
女人,不要去陌生人的地下室。
一旦有不祥的预感,一定马上撤离,不要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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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是天涯社区的首字母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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