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当着外公日妈妈的问题,以及和康熙太子胤礽与他庶母(康熙之妃)偷情交欢,为什么康熙不杀他并在废其太子位后复立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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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者一定是根据电视剧《雍正王朝》发问,关于太子胤礽与庶母郑春华偷情之事,是剧作者编造的结果,历史上不存在这样的事情;而关于康熙皇帝一废太子和复立的情况,与郑春华虽多少有些关系,但并非主要原因。下面,我一一来说清楚。
1.为什么编剧要编造郑春华这么一个人物?《雍正王朝》主要展现的是康熙末年以及雍正即位后改革新政的情况。所谓康熙末年,大概也在康熙四十七年一废太子的前夕,也就是说,皇太子胤礽已经当了三十多年了,在九子夺嫡的残酷斗争中,皇太子胤礽已经逐渐失宠,为康熙皇帝所厌弃。如何表现胤礽自身的状况,或者说将康熙废太子的“锅”直接甩给胤礽本人,那么只好从胤礽的失误开始,比如说黄河发大水,举止失措,无所作为,比如说为筹措国库欠款,卖官鬻爵,背后还当好人,戳老四的脊梁骨,再比如,他居然跟康熙皇帝的妃子郑春华偷情,这不是赤裸裸的乱伦么?所以,康熙皇帝说“太子不修德”,这就是典型的无德之人干的事儿,你总要编出这句话的例证啊。于是,郑春华就横空出世了。
不过,郑春华并非简单出世,这里面有一个逻辑,也算是能够圆得了台面。说是:郑春华本是一个丫鬟,时常看见康熙皇帝不顾场合训斥皇太子胤礽,不知道是不是恻隐之心犯了,于是有一次康熙在训斥胤礽的时候,郑春华为太子说话,说哪有父亲如此不顾体面训斥自己儿子的道理。当时连胤礽都吓坏了,以为康熙皇帝会杀了郑春华,不曾想康熙皇帝不仅没有怪罪郑春华,反而纳郑春华为妃子。胤礽于是和郑春华一来二去就好上了,胤礽的母亲赫舍里氏曾是康熙皇帝的爱妃,胤礽出生难产而死,胤礽从小缺乏母爱,郑春华的出现让胤礽感受到了母爱的存在,不过,这种母爱最终变为乱伦之爱。不知道康熙皇帝曾经纳郑春华为妃,是不是弥补胤礽心理上母爱的缺失?他曾会想到这二人会搞到一起去吗?总之,郑春华的存在是在“污染”皇太子胤礽,为胤礽的被废创造合理的条件,这可谓编剧者的套路之一。
命苦的郑春华最终因为卷入到九子夺嫡斗争中去,成为皇子们彼此斗争的一颗棋子,最终只得以自杀了结一生。
康熙皇帝发现并撞破胤礽与郑春华的私情是在八大山庄秋猎期间,很多人会问,康熙皇帝为什么没有因此惩戒胤礽,或者说杀胤礽?杀胤礽是不可能的,胤礽是皇子,是储君,康熙皇帝只会给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遮丑,所以无论如何是不会因为郑春华一个妃子而杀了自己的儿子的。康熙皇帝打掉了怀在郑春华身上的胤礽的孩子,将她罚去辛者库做苦活儿,也算是要了结这段孽缘。
但是皇帝的心思其实也很深,本来,康熙皇帝只要将郑春华暗地除去,对于皇太子胤礽以及其他参与夺嫡的皇子都有好处,但是康熙皇帝没有这么做,而是留下了郑春华的命。从某个角度讲,他也是想利用郑春华这颗苦命的棋子来牵制参与夺嫡的皇子,尤其是皇太子胤礽,本身就和郑春华关系不清不楚,胤礽必然也会因为郑春华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收敛,至于胤礽是否能做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2.关于一废太子又复立。这件事在《雍正王朝》中,虽然废太子是迟早的事,但是导火线却在八大山庄,那个夜晚,康熙皇帝撞破胤礽与郑春华偷情之事,老十四伪造了太子调兵的手谕,命令凌普围困八大山庄,老三胤祉又揭发出老大胤褆诛魔太子的事儿,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康熙皇帝长期以来对太子的不满也迸发出来,这就有了一废太子的事。
说实话,康熙皇帝撞破胤礽与郑春华的奸情并不是一废太子的主要原因,因为在此之前,康熙皇帝对胤礽已有诸多不满,胤礽与郑春华的奸情,说到底是皇室内部的丑闻,康熙皇帝自可为其遮掩,他更不会当着皇子们和满朝文武抖露胤礽的私情,那样,他这个皇帝的脸面也荡然无存了。
而复立太子胤礽,才是一件十分不简单的事。
如果说康熙皇帝废掉太子胤礽然后复立,是因为有兄弟诛魔之事或者不修德之事导致康熙皇帝后悔了,那一定不时真的,对于胤礽的所作所为,康熙皇帝内心是十分失望的,对于废掉太子胤礽,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大清不能有胤礽这样的皇帝,这点“认识”,康熙皇帝心中十分清楚。那么谁才是一个合格的储君呢?在当时的情况下,除了老四胤禛甚合康熙心意外,其他皇子基本都没有入康熙皇帝的法眼,但是就此就认定胤禛为未来储君,很显然康熙皇帝并没有做好这样的打算。
为了试探朝野的风向,康熙皇帝作出一个惊人之举,那就是公推太子,不要认为这样民主的事儿在大清就有了,康熙皇帝只不过是另有企图罢了,他是希望借着朝野诸王大臣之口复立胤礽,以缓解九子夺嫡带来的焦头烂额。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老八胤禩被共推出来。这是康熙皇帝最不喜欢的一个皇子,虽然能力出众,深得人心,但是这人于国于民不利,在刑部冤狱案中就表现出来了,所以,康熙皇帝万不会将大清的江山交到老八胤禩的手上。在这样的情况下,康熙皇帝才以牺牲佟国维为代价,对八爷党进行沉重打击,还是将废太子胤礽复立起来当挡箭牌。
综上所述:说实话,康熙皇帝这出出尔反尔的戏并不见得高明,他打压佟国维的理由也并不十分充分,老八胤禩作为殃及池鱼者损失最为巨大,隆科多的上台意味着佟氏家族的荣耀并没受损,所有这些戏的结果却只有两个:胤礽以挡箭牌的作用被复立,老八胤禩深受其害。‘袭人原是贾母的丫头,心地善良,恪尽职责。贾母便派她到宝玉房里侍候宝玉,作了宝玉的通房丫头。
1.在封建社会,贵族子弟都有一两个丫头侍候,这成了规定。丫头不单是侍候少爷的饮食起居日常生活,还要侍寝,陪少爷睡觉,解决少爷的生理需要。袭人就是贾宝玉的婚前通房丫头,与宝玉发两性关系,是无可非议的。
2.黛玉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幼受到封建礼教的影响,对男人有丫环侍候,男人‘有三妻四妾他不觉奇怪,他父亲就是有妾之人。他深爱的宝玉与袭人有云雨行为,他能客忍,不计较,不嫉妒,反而高兴。因为袭人照顾了他所爱的人。做了他不能为宝玉做的许多事,所以黛玉不生气,反而叫袭人“嫂子”。
3.袭人是一个丫头,地位卑贱,只能是一个侍候人的料。不管他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竭尽爬结之能事,也‘还是一个通房Y头,再往上爬最高也就是一个小妾,始终成不了"宝二奶奶",影响不了黛玉和宝玉的关系,威胁不到黛玉将來“宝二奶奶"的位置。所以黛玉对宝玉与袭人发生关系并不反感,也不嫉妒。
4.林黛玉最嫉妒与憎恨的是薜宝钗。黛玉和宝玉是青梅竹马,情趣相投,都反对读四书五经,反对升官发财的仕途经济。他们爱得死去活来,难分难舍。而薛宝钗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他到贾府后,就明里喑里向贾宝玉表示爱意,如宝玉挨打他去送药,宝玉在怡红院睡觉时,他坐在旁边绣花等。妄图横刀夺爱,从黛玉身边抢走宝玉。宝钗直接威胁到黛玉的爱情和未来的地位。所以黛玉对宝钗恨之入骨,十分嫉妒。
这女的也太粗心了:睡梦中以为是丈夫回家,竟与窃贼发生性关系
这是一个真实的狗血案例,发生在江苏省扬州市某小区内。女主人在睡梦中,将入室盗窃的窃贼误认为是自己的丈夫,非常配合地发生了性关系,直到后来开灯,才发现对方是窃贼,不是自己的丈夫。这种情形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窃贼深夜入室
2018年9月28日晚上23点左右,窃贼李某乘坐出租车到了位于扬州市某小区路口下车,步行到被害人陆某居住的房屋窗前,掰断防盗网到钢条,翻窗进入被害人陆某的家中。
二、睡梦中的女主人以为是丈夫回家
女主人陆某此时已经入睡一段时间,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回家”,进入房间,房间的灯没有打开。陆某以为是自己的丈夫从上海回家,并未起身查看。
三、以为是丈夫回家,竟与窃贼发生性关系
窃贼李某进入房子后,在多个房间来回走动窥探。在走到卧室房间时候,发现了女主人睡在床上,于是主动上前与女主人发生关系。女主人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因此没有拒绝,两人非常配合地发生了性关系。
四、开灯后,发现是窃贼
在发生完关系后,房间灯打开,陆某才发现该男子并非自己的丈夫,悔之晚矣。但考虑到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为了不让窃贼李某伤害家人,陆某没有大声呼救。窃贼李某还要求添加陆某的微信,女主人陆某无奈只能同意添加微信,后窃贼李某离开。第二天凌晨,女主人陆某报警,警方很快将窃贼李某抓获归案。
五、李某辩解不构成强奸罪
李某辩解说,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性关系的发生是两人自愿的,得到被害人陆某的同意,被害人没有表示拒绝,还非常配合,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六、李某的行为算不算强奸?
强奸罪是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窃贼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在于性关系的发生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即女主人和他发生性关系是否出于自愿。
女主人陆某虽然有表面上的“同意”,但同意的是和自己的丈夫发生性关系。窃贼李某以实施掰断被害人家中防盗钢条的手段,非法进入被害人的家中,利用被害人的错误认识,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明显违背女主人的意志,已经构成强奸罪。
七、法院判决,强奸罪成立
在这个案件中,一审判决李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八、小结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本质判断标准是:性关系的发生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即使没有使用暴力手段,而是使用欺骗手段,获得了妇女错误的“同意”,那么从本质上判断,如性关系的发生违背妇女意志,则被害妇女的同意是无效的,行为人还是构成强奸罪。
对于这件事情,我只能说这样的人不配做父亲!身为父亲,却对自己的女儿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真的是道德沦丧,不配为人!
‘’准许撤销李贵(化名)监护人资格。”今年11月17日,17岁的丽丽(化名)从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得知这一消息,觉得自己终于彻底摆脱了噩梦。从13岁起,丽丽就受到父亲的不法侵害,日前,双流团委向法院申请的撤销李贵的监护人资格开庭宣判,这也是自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依据该法由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近年来,类似猥琐幼女案频发,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们是视线当中,这次更是突破的道德的底线,一个父亲,化身为狼,竟然对自己的亲身女儿下了毒手,而且时间长达4年之久。相对于其他类似案件来说,这种人更是应该被批判,被唾弃,我觉得给他判刑的8年6个月太少了,相对于他做出的事情来说,真的是远远不够的!对自己亲生女儿4年的侵犯,影响了一个花季少女一辈子,给她造成了一辈子的阴影。而他,只是短短的8年6个月。
甚至,他在监狱里面改造的好,连8年6个月的时间都不需要,就可以出来,继续成为祸害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只能说还是判的太轻了。
最后,屡屡发生的类似案件也是值得我们去深思,为什么这类案件缕缕不绝,我不知道以后这样的情况还会不会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当中,但是我知道,在某些地方,一定还会有类似的情况存在!
我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动员起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应该从小做事,学校也应该组织一些这方面的课,让孩子们能够有一些防范意识,懂得保护自己,懂得去寻求保护,懂得去把自己受到的侵害说出来。当然,必要的监督机制也是不可少的。这里,也需要广大的网友朋友们,一起发动起来,共同维护好我们良好的社会风气!
关于当着外公日妈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