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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肯定啊!我说说我自己的理解。1,如果事前,避让中你没有违法,比如说抢道,变道,甚至逆行什么的。在自己车道正常行驶,应该是无责。更不存在逃逸。2,事故车撞墙前,你的违法行为侵犯了事故车路权,比如变道,加塞,逆行,高速突然停车等等。你很可能被判次责,同责,甚至主责。那么你的离开就一定是事故逃逸。
很多人都有类似的认知盲点吧::我又没挨着你。怎么有责任?其实道交法规定的很清楚,变道,转向,掉头,辅进主,倒车等等很多地方都应该不影响别人行驶。丢油,备刹,踩刹,急刹,甚至撞击。都是影响了别人正常行驶。程度不同而已。我一般哪怕要抢~也会尽量减少对别人的影响。
首先我认为受伤被撞的不仅仅是骨头,因为骨头外面还有很多软组织,包括骨膜,肌肉,肌腱,深筋膜,浅筋膜和皮肤。外力一定是由外至内传导到骨头表面的。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能量释放和吸收的过程。当传递到骨头的能量大于骨头能够承受的范围,那么就会发生骨折。
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程度,那么就会出现虽然没有骨折,但是仍然很疼,肿胀。原因就是这些软组织受伤之后的组织水肿和局部的出血造成的血肿导致了软组织内压力增高,从外面看就是肿胀。
所以骨头是不会肿的,肿的是骨头以外受伤的组织。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暖玉虽不懂心理学,但也知这是明目张胆的情感勒索。至于面对情感勒索,是选择妥协,还是选择分手,我还是给提问者分享我身边的两个例子,然后提问者依据我提供的例子,自行来决定吧。
第一个例子:我的一个男同事,大学期间和一女生谈恋爱,据男同事说,他们谈了有一年多。后来,女生提出分手,这位后来的男同事便用烟头来烫自己,等毕业后分到我们学校,他还向我们“炫耀”过他的烫痕。
很巧,这位男同事的妻子后来也调到了我们学校。在我们的眼里,男同事对妻子挺好,因他整天和同事们说,老婆想吃啥就做啥,且家务活全包,上学的孩子也是男同事连接带送。
但是后来,两人还是离了婚,据他的哥们儿说,他就是嘴上说得好,其实是,两口子一打架,男同事就动手,第二天便哭着道歉,甚至当妻子不原谅时,扇自己嘴巴的同时,还跪下来相求。
第二个例子:当事人也是我一男同事,但自我伤害的,却是他的前二婚妻子。同事在和这位女士谈恋爱时便发觉了女方有自残行为,比如,当两个人吵架时,女方不是一屁股坐到地上,狂扇自己的嘴巴,便是用头来撞床栏杆。
为此,男同事想放弃,说分手的那天,正好下着雨,但女方一听,便哭着跑到大街上,直接躺到地上,在泥地里打滚儿,并大喊大叫,说要是分手的话,她就去跳河。
无奈,男同事只好和她结了婚,但婚后也就过了半年,还是离了。后来听男同事说,有一天晚上,他们两个闹了别扭,女方便摔门走了,他以为出去散散心、消消气便回来,谁知等了一个来小时后也不回来,于是便满大街找,甚至将家里人也惊动起来,帮着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
第二天早起,边找边想着报警时,女方回来了,原来是在公园的小树林里坐了一宿。自那以后没多久,他们便离婚了。同事说,真怕她再干出什么出格的事儿。
所以,请提问者依据回答,三思而后行。我的感觉是,如果两个人结婚的话,伤害自己,其实也是在伤害对方。能伤害自己,也许就会伤害对方。
抱抱你,亲爱的,这并不是你的错,宝宝有小磕碰太正常了,但是家长要保证宝宝的生命安全,你不必太自责,不要有心理负担,有小磕小碰了就教育宝宝坚强勇敢,保持自己的心态平和,才可以更好养育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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