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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哈尔滨一男子烧伤身亡,以及哈尔滨1岁婴儿被烫伤,近期烧伤科患儿扎堆, 你怎么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感谢悟空小秘书邀,看到这个题目,我的内心是非常沉重的。。。两名刚刚进入大学不久,前程似锦的大学新生,开开心心上街去聚个餐,结果弄到现在命悬一线的境地,任何一个有恻隐之心,哪怕还存在一点点为人的同理心的人,都应该为这件事感到同情。敬告某些折叠区的人,不爱看可以不看,要是看了还说出这种话来,那就是人性问题了。
事情概述哈尔滨商业大学大一新生刘崴,在11月18日(10天前)下午四点多,和高中同学李继强一起吃火锅,火锅是那种一人一锅的小型火锅。刘崴在想要加汤的事后,错把燃料当做火锅汤倒进了锅里,进而发生爆炸,火苗蹿起一米多高,直扑到二人的脸上,烧着了二人所穿的衣服。
(烧伤前的两位同学)
两人时候被送往哈尔滨第五医院烧伤二科,经诊断,刘崴面部、颈部、躯干、上肢烧伤面积达到14%,7%面积达到三度烧伤,李继强面部烧伤、颈部和下颌的烧伤更为严重,达到三度创面,又因为吸入高温烟气,导致呼吸道烧伤严重。
如今,李继强已经进行了气管切开术,但只能喝少量的水,他的父亲只能站在封闭的烧伤病房外远远看着自己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儿子。事情发生后李父第一次看到儿子看了半天才勉强认出来,李继强此时第一句话问:“爸爸,你不能不要我了吧。”
三问,我们应该检讨谁?说实话,在我看到李继强的这句话时,心尖就是一抽,烧伤的痛苦,李同学已经饱经煎熬,高昂的治疗费用,他更是心知肚明。可能,他家中本就不宽裕,向父亲问出这种问题,话中的无奈和悲伤,估计只有这对父子才知道。
但是,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应该有人为此负责。总观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们可以发现,它本来完全可以避免。冷静下来看,无非是三个问题。
(极度危险的液态酒精炉)
其一,为何燃料会被放在两人的餐桌上,酒精炉所用的燃料在这种烟熏火燎的火锅店,本应该是专业人员操作,专业人员管理的,一个管理制度严格的店家,不会把一个没有明确标识,不知道装着什么液体的瓶子放在顾客的餐桌上。因为,即使不是顾客误把燃料当成火锅汤,就是不小心碰一下,这种酒精锅也能瞬间点着一瓶燃料,造成爆炸。此为问题一。其二,为何一家人流密集,且位于哈尔滨,在冬天基本等于完全密闭的火锅店,会在店内选用添加燃料、使用明火的酒精炉,且居然还采取一人一锅这种分食形式?2011年6月21日,西安长乐坡一家火锅店发生酒精炉爆炸,一对夫妻中的妻子被严重烧伤;2016年5月17日,西安吴家坟再次发生火锅故障,一桌客人对面的酒精炉直接喷出火来,烧伤夫妻二人。这种液态火锅炉早已被证明故障频发,安全系数低,但仅仅因为这种火锅相对于固态酒精锅或电磁炉而言成本低廉,仍然还有很多店家在实用。在2016年网易新闻记者问及这种炉子的操作规范时,大部分店主居然只知道“不能烧干”,甚至有的服务员用嘴吹灭液态火锅炉!这次事故发生的火锅店少说也能容纳客人几十位,服务员有几人?居然罔顾安全,仍然采用这种锅具。
其三,为何等到刘崴跑到二楼之后,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才扑灭身上的火?为何李继强身上会沾满白粉?问题的答案非常简单,首先,店家的所有服务员都没有经过成体系的消防知识教育,以至于发生事情时,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杵在那,看着刘崴跑来跑去。甚至还给烈火烧灼中的李同学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其次,店家根本对于这种液态酒精路事故毫无准备,现场可能根本没有准备针对酒精起火的泡沫灭火器,全是干粉灭火器!(至于为什么要准备泡沫灭火器,后面再讲)
这场悲剧如何避免?
如今,两位大学生都已重伤在床,我们不禁想知道,这场事故是不是可以避免?
如果说,店家没有使用便宜但危险的液体酒精炉,或者服务员没有将酒精遗漏在桌子上呢?
如果说,店家对员工进行了充分的消防教育和演练,第一时间就发现了火情,把两人身上的火熄灭了,没有干看着刘崴到处跑呢?
如果说,店家准备了万一酒精炉爆炸,扑灭人身上的火焰需要准备的泡沫型灭火器呢?
(公共场合常用的大罐装泡沫灭火器)
如果说,刘崴在身上着火之后,没有因慌乱而乱跑,而是就地打滚把火压灭了呢?如果她在加燃料之前认真看清楚了那是什么东西,或者问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了呢?
这一切,估计都不会那么严重,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敬告诸位尽量选择使用电磁炉的火锅店,紫铜火锅和固态酒精炉也行,尽量不要选择使用液态酒精炉的火锅店。
如果身上起火,千万不要乱跑,因为跑动会使火焰和空气的接触面积增大,会导致火焰更剧烈的燃烧。
酒精起火可以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起火,也可以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但千万记住,酒精起火不能使用水灭火,因为水和乙醇以任意比互溶,水冲刷形成水雾,会使乙醇起火扩散,甚至火焰随水流动,如果下水道等地油脂含量比较高,会导致进一步事故。
如果酒精起火或爆炸扩散到人身上,尽量以捂灭的方式灭火,不要对人使用干粉灭火器,特别是人烫伤产生水泡后,干粉附着在伤口上,会给清创、包扎等急救带来很大的麻烦,如若清理不干净,还可能导致伤口感染。
吃东西一定得看清楚自己加的是什么!有毒的能炸的别乱动!如果服务员胡来,躲远点!
请诸位做一点好事现在,两位同学还处在危险之中,他们的后续治疗和复原,都需要大量的金钱,希望诸位,帮这两个家庭一把,拜托了!
三所医院都是三甲医院,医大一院、二院都是综合医院,三院是肿瘤医院。
医大一院可以说是哈市最好的医院了,心脑血管、神经科方面很厉害,科室多,医疗条件都很好,地处哈市南岗中心邮政街西大直街,距秋林松雷远大很近,连接道外哈东方向。
医大二院也是综合类医院,仅次于一院,或和一院差不多,在全国某些服务指标甚至好于一院,位置在南岗区学府路,离哈西方向很近,呼吸科、心脑血管也很厉害。
医大三院,是肿瘤医院,主攻肿瘤方面,在哈市如果有病去一院二院,一定全能治好,但是他们人多,费用高,方法主要是手术,个人建议,根据病情选择相关专业的医院也不错,治疗方法一般会以调理为主,对身体会好些。
大实话:不要让商家的黑心玷污了雪白的松花江面!
1、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的某旅游景点商家为争夺松花江地盘而相互雇人大打出手
2、争夺地盘期间多名身材魁梧的男子对乘坐雪橇的游客进行谩骂和殴打行为
3、视频中商家明目张胆地把一摞摞现金交给自己雇的“打手”
4、2018年1月17日,暴力视频在网上流传
5、目前哈尔滨警方回应已经对其中两人进行刑拘
自从入冬以来,松花江江面结冰,在催生了“冰面雪橇”项目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催生了商家竞争,这些商家正是为了争夺冰面经营权而大打出手。然而,这些人非但没有采用良性竞争手段,还伤及游客!
很难想象,在哈尔冰零下几十度的的天气下,“光头哥”竟然因为打人热得脱掉了上衣,可见也是足够卖力气了!并且,光天化日之下,拿着一打打保护费丝毫没有忌讳,足见其嚣张程度!
松花江:松花江是中国七大河之一,也是黑龙江在中国境内最大的支流,流域面积达55万平方公里。它不仅养育了东三省的广大中华儿女,更是见证了中华儿女顽强抗争,不屈不挠的抗日战事。
然而,如今却在这样一条伟大的河流上面发生这等恶事,不免让人感到心酸与痛楚。当然,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利益竞争”!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第一;发生这样的事情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很多人普遍对“哈尔滨”产生偏见。对于任何人来说,我们都是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去某个地方旅游的。俚语说得好:“旅游如果生闷气,不如在家打游戏”,就更不用说还有可能涉及到人身安全了!
坏名声一旦传遍全国,游客不来了,那么松花江的旅游项目收入就会直线下降。当地老百姓赚不到钱了,最后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当地人。只能说:“嚣张一时爽,事后穷叫娘”
第二;当下是法治社会,而事件中的这些男子可谓是“嚣张至极”。所以,不能仅仅是对涉嫌打架的直接参与人进行处罚,其幕后主导者是那些黑心商家。正是因为他们出钱,才会有人为他们出力,这些商家才是罪魁祸首。
并且还有一个恶心的现实是:这些商家是从游客身上赚的钱,却没有用来改善服务社会设施,反而是做出伤害游客的行为,也是够可悲了!
第三;之前雪乡导游敲诈游客的事件还未平息,而现在却又出现松花江为争夺冰面而殴打游客事件。本来就是天寒地冻的地方,就很难吸引游客来玩儿,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后没有一个良好的处理方方案,这对东北的旅游事业的打击将会是致命的。说现实一点,祖国处处大好河山,无限风光,我们不是非要去哈尔冰的!
所以,希望这样的事一定要有后续报道,这不但是给广大游客一个定心丸!也是在拯救东北的旅游事业!
对于这种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其实孩子会被烫了都是因为大人看管不当引起的,孩子一岁左右刚好是学走路又好奇心最重的时候,看到什么都想摸摸,玩玩。
我身边也有这样一个案例,小区一个小朋友,在一岁左右,妈妈去洗澡,奶奶去收衣服,把刚烧好的开水放在孩子能够的着的地方,导致孩子把水瓶打翻了,烫到了脚,还挺严重的。
如果孩子被烫伤了,首先要看是轻微烫伤还是重度烫伤,严重的话要及时送医及时处理。
轻微烫伤处理的原则是及时离开热源,立即将湿衣服脱去或剪破,淋水,浸泡在冷水中,浸泡伤处要有半小时,直到疼痛消失,如果是烫到头面颈部的时候,需要使用干净的湿毛巾对烫伤部位进行湿敷并送去就近医院上药包扎。
各位家长在看管孩子上,应该要小心小心又小心,不能把自己以为孩子碰不到的想法加在孩子身上,如果孩子出事,后悔的还是大人。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