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未成年不可以看的图片的一些知识点,和侵犯未成年权益是什么意思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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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本不想回答,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出来让后人知道前辈们生活的多么艰辛与无奈。
我们父母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结婚,当年没有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很多家庭都五、六个孩子,甚至还有的超过了十个孩子。内蒙古东部农村绝大多数家庭都是低矮的三间土房,面积不超50平方米,东西两屋各有一铺土炕。如果是男孩子多,那么男孩子单独住一屋,女孩子和父母住一屋;如果是女孩多,那么就是女孩子单独住一个屋,男孩子同父母住一个屋。也有的家庭是男女孩子基本上均等,就出现了父亲和男孩子住一个屋,母亲和女孩子住一个屋。每个屋土炕上至少都睡三、四个人。父母的私密空间真的没有。
随着孩子们年龄的增长,父母的尴尬和无奈也常常表现出来,有时候两个人刚想近距离接触,就被孩子听见,小的孩子又哭又闹,说爸爸欺负了妈妈。
唉,可怜我们父辈的一代,不仅仅缺吃少穿,而且很多方面都过的那么窘迫。衷心的希望年轻的一代,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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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是指与个人的私生活密切相关的不愿为人所知的隐秘。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隐私不愿被公开的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儿童权利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从以上的法律及国际条约的规定可以看出,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日常生活中,有人认为未成年人年龄尚小,谈不上有什么隐私权,因而出现了许多忽视或者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的现象,例如父母、老师私自拆看未成年人的信件、偷看未成年人的日记等行为,以至于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深深的伤害。
意思是侵犯了未成年保护法中儿童权益。
未成年保护法中规定的儿童权益有哪些:
1、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权要求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有权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上课。如有的学校对违纪学生处以停课一周的处罚,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该受到保护。如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校校舍倒塌对学生造成伤害,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对学生造成伤害等等,侵害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发生在学校的侵害该类权利的行为有;教师禁止学生上学、进教室、罚站等,放学后禁止学生回家,下课后禁止学生自由活动,教师要求学生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强迫订阅某种刊物、不允许自由阅读等。
4、肖像权。学校在使用或对外提供有关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作为赢利性目的的使用时,如果照片是以特定的未成年人形象为主题的,比如照片只有一个或几个未成年人,学校必须征得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特别是在进行有关违反校规校纪的宣传中,最好不要出现未成年人的真实照片。
5、名誉权。未成年人年龄虽小同样享有名誉权,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如有的教师上课时用言语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是对学生名誉权的侵害。
6、隐私权。未成年人的私人通信、考试分数排名等,只要是他(她)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都可以成为其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
7、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当学校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侵害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独立财产权。财产不被没收是未成年人对财产享有独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学生上课看课外书或玩弄其他物品时,采取没收的作法,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所有权。
9、生活获得照顾权。如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午餐,其卫生和营养应该得到保障,学生生病时应该及时得到救治,学生在穿衣、吃饭等方面应该得到指导等。
10、民事活动代理权。对于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不能独立完成的民事活动,未成年人应该有要求学校代理的权利。但即使是买食品、学习用品等行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提出要求学校代理,学校也无权代理。
11、休息娱乐权。作为未成年人最大幸福的休息娱乐,应该成为其在学校的主要权利之一。学校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娱乐、休息,允许他们创造健康的丰富多采的校园生活。
12、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校园环境作了明确的规定,学校有义务采取措施,使校园环境达到相关标准,以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13、拒绝乱收费的权利。学校向学生收取不该收取的费用,就意味着学校侵犯了学生特别是家长的财产权,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
14、拒绝不合理劳动权。学校有权组织学生进行一些劳动,但如果学校要求学生从事赢利性劳动或过重的体力劳动,学生有权拒绝。学生犯了错误后,罚其劳动,也属不合理劳动,学生有权拒绝。
15、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有些学校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的庆典活动,要求中小学生参加演出,属于不合理校内外活动,学生有权拒绝。
16、荣誉权。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如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学校不得阻碍未成年人获得该荣誉,也不得随意撤消或剥夺。
17、著作权。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学生在校期间的作品,应依法享有著作权。
18、平等对待权。未成年人在学校里有权得到和其他未成年人一样的对待,有权不受歧视。其中包括在入学和升学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在校学习和生活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受到公正评价的权利。
好了,关于未成年不可以看的图片和侵犯未成年权益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